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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基測FIT2022最新資訊

金融基測FIT|公股銀行聯合檢定測驗

2020年起,公股銀行招考制度大變革。現行的公股招考制度是每間銀行獨立進行招募,導致考生每應聘一間銀行就要重新參加一次考試, 對想投身銀行業的考生相當不便,為了改善這個現象,金融研訓院規劃出通用金融界的「基測」,讓想進入公股銀行的考生, 只要通過「一試」就能通用所有泛公股銀行,可謂是近20年來金融業考試最大的變革。

想進泛公股銀行的求職者,需先報名「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簡稱金融基測(FIT),取得檢定成績,憑此成績直接進入各大公股銀行面試環節(無須再次筆試)。新制度流程如下:

(1)參加金融基測取得成績→(2)成績符合該銀行簡章要求→(3)報名後可直接進入面試。各大行庫以陸續採用此流程加速徵才,詳細配合方式依銀行簡章為準。

 

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考試資訊

»2021年金融基測報名、考試時間

因疫情影響,金融基測FIT上半年開設場次調整為2次,以配合公股銀行的畢業季徵才需求。第五屆報名時間配合三級警戒延長,調整為5月7日(五)至6月16日(三), 考試時間延期至7月31日(六)。近期不少銀行搭配金融基測FIT進行徵才,請想進公股銀行的考生務必把握上半年最後檢定機會。

屆數 報名時間 考試時間
第四屆 109.12.11(五)-110.03.22(一) 110.04.10(六)
第五屆 110.05.07(五)-110.06.16(三)
(因疫情影響,確定延期舉行)
110.07.31(六)

»(新版)第5屆金融基測簡章下載

項目 內容
簡章下載 第5屆金融基測簡章下載(6.1修訂版)
報考利多 【公股銀行招考,大整合!】
  • 考過金融基測,可直通銀行面試環節
  • 多數公股都適用,考過一次通通抵免
  • 4大考科可選擇,可依需求分別選考
考古題下載 金融基測FIT考古題【限時下載】

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參與銀行

已經採用過的銀行:兆豐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台灣企銀

目前不參與的銀行:台灣銀行土地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

「金融基測」的檢定效力已獲得多間銀行採用,可作為聘用的參考指標。銀行徵才若以「金融基測」作為門檻,則無須再次進行筆試,較無考試群聚的疑慮。 預計疫情期間的適用性將會持續擴大(可採納之銀行依官方公告為準)。至於台灣銀行、土地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這三家國營行庫, 目前雖也是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行員招聘考試,但礙於財政部對國營行庫的規範,目前還無法把「金融基測」做為認可的考試,請考生特別留意。

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考科說明

金融基測開辦的目的是為減輕求職者多次準備銀行就業考試的壓力與負擔,並把各家銀行招考新進行員較常出現之考試科目作一整合, 以建構銀行徵才具代表性之參考指標。其中將考科分為四大類:

其中第一類考科、第二類考科屬於金融行員必備的基礎知識;第三類、第四類則是特殊需要的專業人才。 考生可按需求,選其中一類、數類或是全部都考,每一考科之報名費用為新台幣500元整。

大考科 應用職缺
考科I
【會計學+貨幣銀行學】
一般行員(含外務組、金融組、櫃臺組與原住民組)、一般金融人員、數位金融人員、辦事員、專案助理理財人員
考科II
【票據法+銀行法】(含施行細則)
一般行員(含外務組、金融組、櫃臺組與原住民組)、高等辦事員、法務人員、法令遵循(法務、催收)人員、專案助理理財人員、儲備菁英人員(法務人員組)、法務/法遵/洗錢防制人員
考科III
【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
一般行員(法務人員組)、大中華地區法遵人員、法務人員、儲備菁英人員(法務人員組)、法務(催收)人員、法令遵循(法務、催收)人員、法務(法令遵循、洗錢防制、催收)人員
考科IV
【邏輯推理+資訊科技+創新科技】
資訊人員、電腦操作人員、銀行業務系統程式開發人員、數位金融推廣人員、系統管理人員、系統操作人員、資安管理人員、程式設計人員(含Cobol、Java、Net)、網頁應用程式設計師

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測驗題型、成績說明

  測驗題數 測驗時間
考科I
【會計學+貨幣銀行學】
80題 1.5小時
考科II
【票據法+銀行法】(含施行細則)
50題 1小時
考科III
【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
80題 1.5小時
考科IV
【邏輯推理+資訊科技+創新科技】
80題 1.5小時

成績說明:測驗結果係依應考人之各考科表現,呈現及揭示其答對題數與對應等級

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測驗內容及範圍

考科I【會計學+貨幣銀行學】
會計學 貨幣銀行學
1.會計之基本概念與會計處理程序
2.現金、零用金及銀行存款調節表
3.應收帳款、應收票據
4.買賣業會計
5.存貨
6.不動產、廠房、設備及遞耗資產(天然資源)
7.無形資產、投資性不動產、生物資產與農產品
8.負債(包括:流動負債、或有負債及負債準備、非流動負債—長期負債與應付公司債、金融負債)
9.投資(包括:權益法投資、IFRS 9之金融資產—股票及債券投資)
10.公司會計
11.現金流量表
12.財務報表分析
1.貨幣與支付系統(含貨幣定義、功能、支付系統、金融工具等)
2.金融市場(含金融體系、利率、風險結構、期限結構與資產選擇等)
3.銀行的經營與監理(含金融中介機構、銀行理論、業務、風險、台灣的銀行結構與發展、銀行監管、中央銀行等)
4.貨幣與總體經濟(含貨幣需求理論與貨幣供給,IS-LM、AD-AS等)
5.貨幣政策與國際金融(含開放總體與政策效果、國際收支、國際貨幣制度、匯率)

考科II【票據法+銀行法】(含施行細則)
票據法(含施行細則) 銀行法(含施行細則)
第一章 通則:§1~§23
第二章 匯票:第一節~第十二節 §24~§119
第三章 本票:§120~§124
第四章 支票:§125~§144
第一章 通則:§1~§51-2
第二章 銀行之設立、變更、停業、解散:§52~ §69
第三章 商業銀行:§70~ §76
第五章 專業銀行:§87 ~§99
第七章 外國銀行:§116~§124
第八章 罰則:§125~§136-3

考科III【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
民法 民事訴訟法 強制執行法
第一編 總則
第二編 債
第三編 物權
第四編 親屬
第五編 繼承
第一編 總則 §1~§243
第二編 第一審程序:第一章~第四章 §244~§436-32
第三編 上訴審程序:第一章~第二章 §437~§481
第四編 抗告程序 §482~§495-1
第五編 再審程序 §496~§507
第五編之一 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507-1~§507-5
第六編 督促程序 §508~§521
第七編 保全程序 §522~§538-4
第八編 公示催告程序 §539~§567

 

第一章 總則 §1~§30-1
第二章 關於金錢請求權之執行 §31~§122-4
第三章 關於物之交付請求權之執行 §123~§126
第四章 關於行為及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 §127~§131
第五章 假扣押假處分之執行 §132~§140
第六章 附則 §141~§142

 


考科IV【邏輯推理+資訊科技+創新科技】
邏輯推理 資訊科技 創新科技
觀念題
數學計算
1.作業系統操作(一般概念)
2.資料庫應用
3.資訊系統(含系統開發、資料處理、專案管理、軟體工程、UX/UI)
4.程式設計概念(含資料結構)
5.網路管理(含TCP/IP)
6.資訊安全
人工智慧、大數據、雲端運算、物聯網、區塊鏈、數位化經營、行動支付、行動商務、VR/AR、Fin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