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5月9日101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系務會議通過
108年10月7日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 申請論文計畫書審查(即論文初試)應於舉行前一個月向系上繳交「論文計畫書審查申請表」,以排定論文計畫書審查日期。申請者應於論文計畫書審查舉行前兩週,繳交完整的論文前三章書面資料至系辦公室,至少三份且經指導教授簽名。
- 論文計畫書審查委員為指導教授與擔任本系「租稅與理財專題研討」之授課教師。指導教授可另邀請校內、外其他委員蒞臨指導,需一併在「論文計畫書審查申請表」提出,若無邀請其他委員則可免。
- 擔任論文計畫書審查委員,根據本校相關規定並沒有支給審查費。
- 論文計畫書審查日期,應於「碩士論文口試」前6個月舉行(例如:預計6月論文口試,須於前一年12月舉行論文計畫書審查)。本系於論文計畫書審查舉行期間,每週舉行一次,每次至多4位學生申請。
- 本系論文計畫書審查日期舉行期間:上學期:10月至12月底前。下學期:3月至5月底前。
- 本系碩士生論文計畫書審查若有2/3委員判定為不通過,需於次一學期重新申請論文計畫書審查。
- 本實施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